茂名吉达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2018.10.16)等有关精神,将“茂名吉达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茂名吉达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对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二期工程块地进行场平工程,场地平整面积76.55万m2,交工标高4.35~5.51m(1985国家高程基准)。另外为了配合场平工程,在吉达港区东一港池东北侧还拟设置一个转吹区,以供疏浚土上岸,拟转吹约497.2万m3的疏浚土。本工程施工拟计划约三个月,项目总投资约28691.53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盐场路
邮编:525000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538998651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海东路珠江广场海裕楼
邮编:510665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093842851
联系邮箱:2594617118@qq.com
- 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