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
项目位置: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博贺中心渔港西北侧,本项目拟建码头中心地理坐标为21°29′47.158″N,111°13′37.626″E。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为提升博贺渔港整体基础设施条件,夯实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基础,满足建设成集渔船避风补给、水产品交易集散、水产品冷链物流、水产品加工交易、滨海休闲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渔港经济区的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高桩码头1250m;2、36m宽引桥长173.5m;3、港池航道疏浚约286.8万m3;4、西南防波堤拆除90.95m;5、渔民服务中心1917.41m2;6、渔港公厕90.52m2;7、港区供电照明(含变电所149.63m2);8、码头给排水及消防;9、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1项;10、智慧渔港系统1项目;11、无人机搜救、巡逻平台1项;夜景亮化工程1项;12、导助航标志1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银河集团9873.cσm
联系人:谢工 电话:0668-5183482
邮箱: 32343130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澜海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莉 电话:13112297121
邮箱:5106683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示日期为10天,公众可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银河集团9873.cσm
2023年10月16日